項目負責人: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關于開展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的部署要求,現組織開展2022年度吉林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績效評價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評價範圍
2022年度吉林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支持項目(見附件2)。
二、評價步驟及要求
1、各項目負責人參照附件1 内容,填寫《2022年度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績效自評報告(參考提綱)》、《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區域績效目标自評表》、證明材料、滿意度調查問卷等内容。
2、填寫附件2:2022年度中央引導地方項目名單及實施情況表中資金執行率情況。
請各項目負責人于2023年1月11日12點前将附件1和附件2發送至郵箱mjwang@ybu.edu.cn。
科學技術處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