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機構:
為促進具有博士學位教師順利開展科研工作,保證科學研究的連續性,提高學校科研實力和科技創新能力,根據《延邊大學博士科研啟動基金管理辦法(暫行)》(延大校發【2017】113号)(以下簡稱“啟動基金”)的相關規定,現開展2024年度延邊大學博士科研啟動基金(自然科學領域)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資助對象
經學校批準在國内外攻讀博士學位,按時回校複崗的委托培養和在職培養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新招聘的博士學位專業技術人員(已獲得資助人員除外)。
二、資助标準
“啟動基金”的資助額度為6萬,項目完成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申報國家自然基金未中标的項目。
三、經費使用範圍
“啟動基金”主要用于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之相關的經費。主要包括:設備費(指項目研究過程中所發生的專用儀器購置、運輸、安裝費等,不可購置辦公用電腦及其他辦公設備,不超過總經費的30%)等;業務費(含版面費、印刷費、差旅費、實驗測試費、圖書資料費、實驗材料費等)。
四、啟動基金結項考核标準
受資助者應以延邊大學作為第一單位,以第一作者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獲批省部級以上項目1項;
2.發表高質量論文1篇;
3.公開出版專著或編著或譯著1部。
五、申報流程
1.本人申請。申請人填寫《延邊大學博士科研啟動基金申請書》,附博士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複印件、在讀博士期間發表的論文、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重要獲獎證書等材料,提交所在學院(部門)。
2.學院推薦。由學院組織專家審議,并提出明确的推薦意見,統一報送科學技術處。
3.評審。由科學技術處初審,符合申報資格者,提交延邊大學學術委員會自然科學專門委員會進行評審。
4.學校公示。評審結果在綜合信息門戶-科研信息欄向全校公示,公示期為五個工作日。
5.項目實施與監督。對公示期無異議的,予以立項,由科學技術處監督項目實施,并開展中期檢查及驗收工作。
六、項目申報材料報送:
1.博士啟動基金申請書(合同書)紙質版打印2份,經學院推薦、蓋章後,報送科學技術處項目管理科(行政樓106室),申請書電子版及佐證材料PDF版發送至郵箱:0000008601@ybu.edu.cn 。
2.項目申報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7日。
3.聯系人:王明建 高明花 聯系電話:2732083
附件:博士啟動基金申請書(合同書)
科學技術處
2023年10月27日